落魄书生.

我们都是过客,故事才是主人_

【丞正】一剑惊春(长,一发完)

七七不调皮:




9000字左右,又甜又长,一发完

一心当捕快的小侯爷 丞X少年华美的腹黑盗仙 正

古风背景,私设如山,细节勿深究,容易ooc





1.

京城西巷有栋酒楼,来来往往都是江湖人。

楼里有个先生,没有招牌,没有行囊,只随身带着一块醒木。在酒楼一角一待就是十年。

先生名气很大,人称“百事通”,整个江湖之事,上至朝堂,下至乡野,无所不知,无所不晓。无论是丽香苑春纱帐里的风流韵事,还是八王爷府里弯弯绕绕的宫心计,由他这么一张巧嘴说出,定能多几分香艳,添几分旖旎。

杨柳飘絮,海棠初开,又是一个盎然惬意的春日。

晌午已过,但往酒楼里走的人还是很多,只因久病的“百事通”先生今日重回酒楼说书。

店小二殷勤地奔走,招呼落座的客人。一小会儿功夫,一楼就已挤满了人,连二楼都坐了个八九分满。

见客人到得差不多,店小二乐颠颠地提起茶壶给先生倒了一杯水,先生端起茶杯微微一抿,醒木一拍,缓缓开口。



酒楼门口站着两个男子,一黑一蓝。

黑衣男子看起来十八九岁,身形挺拔,器宇轩昂,虽然一身黑衣,但衣料上乘,做工精细讲究,袖口和腰间的滚边以及衣服上的暗纹,都彰显着非富即贵的身份。

旁边的男子衣着同样考究,一袭靛青色衣衫,身形稍矮,面容看起来也更为稚气。

“我说小侯爷,您快点好吧,去晚了可就没座了。”蓝衣男子很是焦急,推着同伴直往酒楼里走。

“急什么。小爷刚才午饭都没吃饱呢,就被你拉出来了。”

黑衣男子拍拍衣袖,虽然面色不耐,但还是跟着往酒楼里走,“不就是个说书的吗?有啥八卦可听啊。”

一楼已经没座了,幸好两人的同伴先一步在二楼占了个不错的位置。

“正昊,你们来了。”同伴正听得入神,见两人赶来,热情地斟茶,招呼坐下。

“雯珺,讲到哪儿了啊?”

“才开始呢,先生说要讲一件最近江湖才发生的事,一件大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事。”

黑衣男子不屑,“我就不信还有什么事是小爷我不知道的。”

“百事通”先生又以醒木敲案,客座里立马鸦雀无声。

“话说一个月前,恭亲王府收到了一封信,没有人知道那封信是如何出现在戒备森严的亲王府里,就一眨眼的功夫,那封信就静静地躺在恭亲王的书房桌上。最离奇的是,恭亲王自己当时就在书房里。”

“嘁。”黑衣男子翻了个白眼,“那是因为恭亲王自己在书房里打瞌睡好吧,你们知道的呀,恭亲王上了年龄就爱打瞌睡,还老不承认。”

“那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,今夜子时,翡翠蓝釉灯,朱正廷顿首。没错,这封信就是盗仙送来的。”

镇远将军之子毕雯珺闻言,笑嘻嘻地看着黑衣男子,“哟,怎么不说话了,这盗仙你不挺熟的吗?”

黑衣男子右手执青花茶杯,青碧色的杯子在他手中握得吱吱作响,仿佛下一秒就要被他捏碎。

“说到盗仙朱正廷,江湖里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。此人武功极高,尤其擅长轻功,其招式云里前桥,至今无人能及。传言,凡是他看上的东西,无一物失手。他说子时来取,那一定不会留到丑时。淳亲王府的粉彩六方瓶、大公主府的《溪春山旅图》,就连太守府的汗血宝马,他也能按时牵走,此真乃神人矣。”

客座里一片惊叹声。

“而这朱正廷也算个盗亦有道的君子,所盗之物少则一两月,多则半年,都会归还,行走江湖之际还时常用自己的钱财救济穷苦百姓。且他身形挺拔,面容华美,常年身着白衣,衣袂飘飘,颇有几分遗世独立羽化登仙之味,故得此盗仙称号,倒也名副其实。”

黑衣男子坐不住了,杯子重重地摔在桌上,“盗就是盗,哪有那么多借口,还名副其实……”

话还没说完,就被旁边的蓝衣男子,礼部尚书之子钱正昊捂住了嘴,“嘘,你安静点,等我听完再说好吧。”

黑衣男子瞪了钱正昊一眼,哼,没出息的臭小子。

“话说盗仙的信一留,顿时整个恭亲王府闹作一团,人心惶惶。恭亲王却没当回事,放话出去,就让他盗去吧,反正几个月后就还回来,就当借给小朋友把玩。恭亲王倒是淡定,可是有个人却不淡定了。”

毕雯珺似笑非笑地往黑衣男子身上看去。

“这人便是当今皇后胞弟、老侯爷之子,范丞丞。这范丞丞也算是个名震江湖之人,其父老侯爷胆识过人,才华洋溢,年轻时跟随先皇打天下,辩才可压众文臣,英胆可镇众武将。其长姐也是才情过人,母仪天下。可偏偏这小侯爷颇有些另类,不爱朝堂、不喜沙场,只一心往那六扇门里钻,说要匡扶正义,就想当个小捕快。”

楼下客座一阵哄笑。

“圣上顾及皇后的面子,允他免除选拔考试,直接进六扇门。好家伙,他却不乐意了,非要参加选拔,美其名曰证明自己,公平公正公开。尽人皆知,加入六扇门只有三个要求:其一是查出二十年前京中首富的灭门惨案,其二是在琅琊才子榜位列前十,其三嘛,则是抓到当今盗仙朱正廷。但是这小侯爷成天游手好闲惯了,就是个肚里没墨水、武功平平的纨绔子弟,虽说有几分骨气,但充其量也是个有骨气的草包,条件一二无法完成,而条件三,他又哪里是盗仙的对手。可这范小侯爷偏偏和这盗仙杠上了,只要盗仙所盗之处,必定有范小侯爷的身影。”

“这说书的倒是有几分能耐嘛,净说大实话。”毕雯珺调笑着将点心推到黑衣男子面前,“飘香阁新出的点心,今儿我排了两个时辰才买到的。”

黑衣男子不说话,抓着点心气鼓鼓地就往嘴里塞。

没错,这黑衣男子正是故事的中的主人公之一,范小侯爷,范丞丞。

“先生,听说这次小侯爷把翡翠蓝釉灯给追回来了,还差一点就抓到了盗仙。”有客人忍不住说道。

“非也非也。这正是先前我所说的,你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之事。”先生一笑,“众人皆以为范小侯爷武艺精进,追回宝物,殊不知小侯爷将宝物交给恭亲王后,回到侯府大发雷霆,还把老侯爷最喜欢的洛阳唐三彩都摔坏了。”

“这是为何?”

“缘由啊就是,这翡翠蓝釉灯不是小侯爷追回的,而是盗仙给他的。小侯爷气急败坏,在府里嚷嚷,谁要你的施舍,我就不信我追不到你。于是乎,拆了侯府花园里的一堵墙,说是方便练轻功。气得老侯爷暴打了他一顿,跪在祠堂思过,一个月都没出门。”

客座顿时哄堂大笑,还有人鼓掌叫好。

钱正昊立马扭头望着范丞丞,嘴里含着还没吞下去点心,无辜地直摇头,“二哥,我发誓,这绝对不是我说出去的!”

“这破说书的就知道诋毁小爷我的名声!”范丞丞气得用力拍桌,木质的桌面刷地一声裂开了。

盘子,点心,茶杯都碎落一地,毕雯珺皱着眉,略有些心疼,“哎呀妈呀,脑瓜子疼。”

二楼的动静立马引起了众人注意,宾客们纷纷望了过来。

钱正昊立马掏出一锭银子,高呼一声,店家对不住了。然后和毕雯珺一人架着范丞丞一只胳膊,将人拖出酒楼。

先生的故事还没说完,店小二才斟的春茶还氤氲冒着热气。酒楼外杨树刚抽出嫩芽,芽尖泛白,不知不觉,一抹春意正悄然蔓延开。





2.

说起这范小侯爷和盗仙的渊源,那得追溯到两年前。

因业绩出色,皇帝赏了礼部钱尚书一面双鸾衔绶葵花镜。可钱尚书还没高兴几天,就收到了盗仙朱正廷的信,明夜子时来取。

不到半天的功夫,整个京城都知道了,众说纷纭。

一心想进六扇门当捕快的范小侯爷当然也听说了,拎着自己的剑跑去尚书府找好兄弟钱正昊。

“二哥,你就别掺和了。我爹已经在府里加强了人手,雯珺哥也派了手下过来巡夜,保证万无一失。”钱正昊拿起后厨房新做的点心劝道,“再说了,我家不缺这一件物品,盗仙喜欢,拿去就好了。”

范丞丞恨铁不成钢地用手点了点他的头,“吃吃吃,你是猪吗?你忘啦,我可是要抓住朱正廷然后进六扇门的人!”

“那没事啊,等我家侍卫抓住了盗仙,我叫他们交给你,就说是你抓的。”

“放屁!这能一样吗?”范丞丞重重地哼一声,“我要亲手抓住他!”

钱正昊颇有些怀疑,“你要怎么抓?”

范丞丞一本正经地扬眉,“当然是守株待兔!”



翌日,范小侯爷一大早就去了尚书府,在府里转了好几圈,说是要熟悉地形。

钱正昊很是无奈,咱俩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,谁不了解谁啊,你几斤几两我不清楚吗?你每个月至少往我家跑十次,有啥地方是你不熟悉的。

连个晚饭都吃不安宁。

“我吃了两碗米饭,两条鱼,三只猪蹄,”范小侯爷指着钱正昊手里的那只猪蹄,一脸鄙夷,“你这一只都没吃完。”

钱正昊不想理他,瞧你得意的,你长胖了二十斤,很骄傲吗?昨儿你还嫌我只知吃,今儿就说我吃得慢了。

呵,友谊。

“我不等你了,我先去书房藏起来,你别和其他人说啊。”

钱正昊点点头,“去吧去吧,到时候我和新淳一起藏在书房外,帮你抓!”



钱尚书的书房装潢如他的姓氏一般,富丽华贵,摆满了名贵字画和古董器皿。

范丞丞考虑再三,准备躲进靠近书架的半人高的柜子里。所幸里面的东西不多,就一个花瓶和几幅字画。

将东西抱出放在旁边的书桌上,然后蜷着身体缩了进去。

柜门是左右推拉的,他微微掀开一条缝,方便随时查看外面的情况。

范丞丞躲在里面,心跳急促,待会盗仙会来吗?他是推门进来还是翻窗呢?抑或还没进来就被守在府里其他地方的侍卫抓住。

甚至脑海里浮现出无数个武术招式,等下自己是先使一招横扫千军,还是先使一招白鹤亮翅。

可事实证明,他想太多。

缩在柜子里太久,范丞丞觉得腿有些发酸,心中只有一个念头,朱正廷你快点来好不好。

可能是内心的祈祷起了作用,窗户轻轻开了,一道白影倏地一下从外面飞了进来。

无声无息。

貌似有点远,现在冲出去,以自己的轻功肯定追不上,只有等他走近点,然后自己再冲出去,打他个措手不及。

范丞丞努力放慢呼吸,但心跳声还是急促。

借着不太明亮的月光,依稀能看见白影走了过来,几乎一眨眼的功夫,就打开了钱尚书的机关盒子,伸手取出那面双鸾衔绶葵花镜。

近了近了,就是现在!

只见白影忽然靠近了书架,一脚挑开了柜门。

范丞丞只觉得眼前似乎有阵风拂过,然后就被一只手抓住,拖了出来。

那是只极其好看的左手,骨节分明,匀称白皙,如果此时没有将他扔在地上,或许会更好看。

对方动作极快,范丞丞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脸,就被对方踩在脚下,而自己还一脸茫然。

范小侯爷觉得此刻自己就像晚饭时吃的那条鱼,仰着头躺在对方脚下,任人宰割。更可悲的是,对方右手所执之剑还未出鞘。

见自己身上的脚稍稍抬开了,范丞丞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,准备和对方过招,却发现自己的佩剑还落在柜子里,刚才被抓出来的时候,没来得及拿。

真的丢脸丢到了姐姐家。

还没等他不好意思,身着白衣的朱正廷倒是先笑出声来。

范丞丞这才注意到盗仙的模样。五官俊秀,鼻梁高挺,尤其那双黑亮的眼,深邃又多情。虽然抿嘴噙笑望着他,但就是让人觉得清冷疏淡,不带烟火气。一袭白衣更是被他穿出流风回雪之姿。

世人皆言,盗仙面容华美,似天上谪仙下凡。范丞丞不想承认,此话不无道理。

都说白衣难穿,可出现在他身上,让人觉得只有这样的冷淡高雅之色,才能配得上这样的清淡素雅之人。

“小朋友,”朱正廷摇了摇手中的剑,“打架可不能不带武器哦。”

范丞丞一阵羞赧,摆出架势,哪怕赤手空拳,也要和对方大战三百回合。

“无耻!偷袭人算什么本事,小爷我不用剑也能把你打得落花流水!”

朱正廷没有闲工夫和他逞口舌之快,一把点住他的穴道。目光在他身上扫过,然后落在了范丞丞腰间那枚青白色的玉佩上。

“你就是范小侯爷?”疑问的语句,肯定的神情。

“对啊,就是本爷!”范丞丞回答得理直气壮。

朱正廷努力憋笑,掏出那面双鸾衔绶葵花镜,在他眼前晃了晃,“那就麻烦你告诉钱尚书一声,东西我拿走了。”

说完准备翻窗离开。

“你这是偷,是偷!无耻!堂堂男子汉大丈夫,偷人一面镜子,算什么英雄好汉。”范丞丞大吼一声,“有本事把我穴解了,我们俩来大战三百回合啊!”

朱正廷转过头,一双春露般澄澈的眼睛带着浅浅笑意盯着他,“我长这么好看,当然要面镜子随时照啊。”

范丞丞愣了几秒,才放开声音大咧咧地骂着,“我呸,你少臭美了!有我好看吗?这世间不可能有比我再好看的人了!”

书房门突然被撞开,两个拿着刀和棍的人冲了进来,呜呀呀地乱叫。

“丞丞别怕,我们来了!”

“二哥,我们来帮你抓盗仙!”

可惜,事与愿违。黄新淳和钱正昊刚踏进来,就被点住。

两人看见右手拿剑的朱正廷,又看了看旁边被点了穴立在原地不动,但表情狰狞的范丞丞,吓得哇哇大叫。

“盗仙饶命,我们不认识他,我们就路过而已!”

“对对对,我们不认识范丞丞,”钱正昊脸皱成一团,“镜子你喜欢就拿走好了,我不介意的,我爹更不会介意的。”

这两个活宝从哪儿来的呀。

朱正廷拍了拍他们肩膀,“放心,我不杀人。”

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小包桂花糕,塞到黄新淳的手上,安慰道,“宝宝,别哭啊,吃桂花糕。”

范丞丞的大吼大叫引来了府里的侍卫,屋外房顶上传来一个少年的催促声,“正廷哥,来不及了,快点。”

“好。”朱正廷应道。

起身一跃,翻上屋顶,动作潇洒。临走前,还顺便捏了一把钱正昊的脸。

恩,真可爱。





3.

初春日光下,和风凉凉,院子里的梨花被吹落了些许花瓣。

范丞丞一手拿着毕雯珺带来的《京城月报》,一手拿着飘香阁的卤鸡爪,表情十分惬意。

“对了,这一期的《京城月报》上谈到了宝宝呢。”黄新淳指指右下角,“又夸他救济难民呢。”

自从两年前黄新淳接下了朱正廷那包小小的桂花糕后,已俨然成为众多盗仙粉中的一员,成天宝宝、宝宝地叫。

范丞丞十分不满,将《京城月报》往桌上一扣,“那个朱正廷有什么好的呀?除了长得好看了点,跑得比较快,还有什么比得过我啊?雯珺,你说是不是?”

毕雯珺假装没有听到他的话,自顾自地夹起一个鸡爪放进嘴里,“正昊,你知道如何优雅地吃鸡爪吗?我来教你。”

“好啊好啊。”

被忽略的范丞丞大吼,“喂喂喂,你们有没有听我说的话啊。”

毕雯珺选择继续吃鸡爪。

“丞丞,你为什么这么针对盗仙呢?”钱正昊一脸天真地望着他。

“哦,针对嘛。”黄新淳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,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?是第一次交手没带武器还被点了穴,还是半年前追踪迷了路,被盗仙领回侯府那次开始的呀。”

范丞丞气得窝火,但心里还是不断暗示自己,我不和你们这群草包计较。

偏偏这时候,钱正昊搅屎棍子般地开了口,“不不不,一定是一年前,丞丞追上了盗仙,和他比剑,结果衣服被剑划破,狼狈回来,被老侯爷暴打的那一次。”

范丞丞记得那天,朱正廷拿着剑,站在桃花树下对他说,小朋友,你要是赢了我,东西就还给你。

记得朱正廷衣袂飘飘,潇洒俊逸,一手流光剑,能掩日月光华。

也记得自己被挑破衣襟,气急败坏地说,要什么武器啊,来拼硬功夫啊,我会的可多了,横扫千军、白鹤亮翅,不想说出来是怕吓死你。

而朱正廷只是收剑颔首,冲他微微一笑,说,我知道啊。

你知道,你才不知道呢。

范丞丞回过神来,拿起一个鸡爪就往钱正昊头上扔。

“谁针对他了!?谁针对他了!?他明明就只是靠脸吃饭,除了偷东西,还做了什么事?”

黄新淳啃着鸡爪,含糊不清,但还是要为偶像辩解,“宝宝他经常做善事啊,救助那些鳏寡孤独之人,可善良了,还有啊……”

范丞丞直接打断了他的话,“他做的善事多吗?不就是上个月送了十七个孤儿进书院读书,上上个月给蜀中发大水的地区捐了五十石粮食,上上上个月帮城西被大火烧毁房屋的百姓重新盖房吗?有什么值得骄傲的,不是我说啊,人家房屋盖好后他送的那些家具摆件都是些什么玩意啊,黄花梨的镂空屏风,既不好看又不实用。”

黄新淳小声嘀咕道:“可是贵啊。”

“还有啊,上次他请那些小孩子吃饭,点的那桌子菜,真是笑掉大牙,点了二十道菜,自己只吃两道,乌鸡汤诶,说什么补身体,不知道给谁喝的。”

这下,毕雯珺终于放下了筷子,略有深意地问道,“那个丞丞啊,你还记得你上个月请我们吃饭,点的是什么菜吗?”

“不记得了啊,这么久了,谁会去记那个啊?”

毕雯珺笑着,不置可否,“你啊。”

旁边两人听得云里雾里,范丞丞如梦初醒般瞪着毕雯珺,“我告诉你啊,我这不是针对!”

“那去年城东修书院时,朱正廷捐了多少银两,你们记得吗?”

黄新淳和钱正昊直摇头。

“京城中的达官显贵们都捐了,连普通的老百姓也捐了银两,我不记得宝宝捐了多少。”

范丞丞脱口而出,“六百一十六两。”

黄新淳和钱正昊两人面面相觑,瞪大着眼望着范丞丞,黄新淳更是震惊,露出“请受我一拜”的表情。

范丞丞将手里的鸡爪塞进嘴中,打着哈哈准备溜,“那什么,突然想到我还有武功没练,先走了。”

哎,飘香阁的鸡爪好辣,吃得他面红耳赤的。

走到院子门口,又想起什么,停住脚,回头对着黄新淳大喊,“能不能以后不要宝宝、宝宝地叫,那么肉麻给谁听啊!”

那年桃花初雨,盗仙一剑惊春,划破了小侯爷的衣襟,也划开了小侯爷十八岁的少年心。





4.

“我说黄明昊,我叫你去送封信,你究竟送到没有啊?”朱正廷歪着身子靠在桥栏的小石狮子旁。

随着他话音一落,一个少年郎从房檐上跃下,“你都问了八百遍了。”

“那人怎么还没来呢?”

“谁知道啊。反正我是看着他打开了信才离开的。”

“哦。”朱正廷漫不经心地应了声。

“那个傻小子有那么好玩吗?你整日逗他。每次他来追你,你就跟放风筝似的,跑半个时辰,歇一个时辰等他。”

朱正廷似笑非笑,“好玩啊。”

黄明昊心中不忿,那个草包哪里就好玩了,我才是你从小带大的弟弟啊。

“恕我眼拙,我还真没看出那个小侯爷有什么特别之处。文采没有,武功也不行,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比较能吃。一顿吃五只猪蹄,一口吞掉一根香肠,也算是特长吗?”

朱正廷哈哈大笑,“那就原谅你的眼拙。”

黄明昊气得哑口无言。

“我在侯府蹲点了两个多月,别的没发现,只知道范小侯爷体重至少增了十斤。”

朱正廷笑得更开心了,“我怎么没发现啊。”

黄明昊跑到他身边,一个劲儿望着他,那目光就像被抢走了心爱玩具的小孩,“朱正廷!你到底有没有把我这个弟弟放在眼里啊!”

“有啊有啊。”他笑着,一双眼在笑意盈盈中显得更加潋滟温柔,“你是我唯一的弟弟。”

才不是呢。

你以为我不知道,你给毕雯珺找了本武学秘籍,还说他长枪耍得漂亮;给黄新淳买桂花糕,还叫他宝宝;趁着钱正昊睡觉的时候,点了他穴道去揉脸。

到底谁才是你最喜欢的昊昊啊!

黄明昊觉得心中烦闷,捡起树下的石头,扔进河里,气鼓鼓地走了,边走还边嚷道,“你变了,你变了!你就是被那个小侯爷迷住了眼!”





5.

夜幕降临,上灯时分,河水缓缓,一场春雨欲落又止。

朱正廷站在岸边,听着一旁酒楼里寻欢作乐之声,目光沉沉地望着从侯爷府过来的那条街。

“叫小爷出来有何贵干?”是熟悉的欠打的声音。

范丞丞其实老远就看到了朱正廷,这个世上能将最简净的白衣穿出色彩的也只有他一人而已。

眉毛上扬,嘴角忍不住咧开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,又强忍着拉下脸,但无意间加快了脚步,走到他面前,然后一如既往地讨打般开了口。

朱正廷回问:“怎么这么晚才来?”

“小爷忙着呢,练功知道吗?”

“我说,光练功可不行,之前我叫你多看看《孙子兵法》,你看得怎么样了?”

岸边清风徐来,水波倒映着璀璨的灯光,映照在他的面容上,那双如春露般澄澈的眼睛如初见时那样,含着笑意盯着面前的范丞丞,目光流转,净是柔情。

范丞丞恍惚了片刻,须臾才倨傲地答,“看什么看。我的聪明才智需要那玩意儿吗?”

朱正廷怏怏低下了头,“哦。”

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,范丞丞觉得朱正廷语气中有些失望和落寞。

“你还没说找小爷究竟何事?”

“前段时间出了趟远门,回来听说你受了伤,这瓶药你留着吧。”朱正廷从怀中掏出一个浅碧色的小瓶,“要是伤没养好,还怎么抓我啊。”

这伤受得一点都不光彩,是老侯爷打的,范丞丞又气愤又羞愧,但是也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,只好默默收下了。

“今天不准备抓我吗?”

“看在这药的份上,今天就暂时放你一马,不过下次嘛,要是再让我碰见,你就别想逃!”

朱正廷笑着不理他,沿着河岸往前漫步,停在一盏花灯前,凝视良久。

范丞丞跟在他身后,陪他在花灯前站了许久。这灯倒是和其他的灯有所不同,上面没有祥云雷纹,也没有九重楼阁,只有一个白衣仙人在云海之中执剑而舞。

一盏灯,有什么可看的?

不明就里,扭头去看朱正廷,却发现他正看着自己,灯光隐约,他的目光温柔。

范丞丞忽地觉得有一阵柔软明净的春风拍在自己的心房。

原来,一个少年成长为一个男人,只需要对方的一个眼神而已。

“丞丞,喜欢吗?”

朱正廷给卖家付了银两,拎着这盏灯在他眼前晃了晃。

范丞丞唇角浮起一丝笑意,又极力掩饰。但好像怎么都抑制不住内心深处在不断流露出来的东西。

“哼,喜欢。”





6.

春雨说来就来,打在岸边的石子路上,叮叮咚咚,甚是好听。

两人慌里慌张地往街边商铺的屋檐下躲。

看见朱正廷的白衣被屋檐上滴落的水印上痕迹,范丞丞皱着眉头对他说道,“你等我一下,我去买伞。”

等他撑着新买的油布伞回来,发现朱正廷不知何时抱着一只黑色的小猪蹲在地上,又是亲又是摸。

“丞丞,你看,这只猪好可爱。”

范丞丞慢悠悠地看了这只小黑猪一眼。

谁能告诉他,为什么这只猪在被朱正廷亲的时候,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,嚣张又得意,好像在向他宣战——

我是正正的小宝贝,你算什么东西?你永远也不可能被正正亲,懂了吗?我可以。

范丞丞觉得这只猪越看越丑,朱正廷什么品位,堂堂盗仙,喜欢一只猪。

朱正廷很是喜欢这只小黑猪,甚至还用衣袖替它擦了擦鼻尖上的泥点子,“你说,我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呢?”

范丞丞没好气道:“就叫正廷吧,猪,正廷。”

“你,说话注意点。”朱正廷把猪抱在怀中,站起身,右手啪地一下拍在他的背上。

范丞丞心中倒吸一口气,不愧是盗仙啊,这力道真大。

“你只买了一把伞?”

“恩。”范丞丞耳尖发红,“银两没带够。”

“还小侯爷呢,穷成这样。”朱正廷抱着那只猪走在他的左侧,“走吧,我先送你回家。”

范丞丞继续撑着那把油布伞,右手拎着花灯,心满意足。

伞偏向左侧,而他自己的半边衣衫被雨水打湿,所幸黑色衣衫,不易被察觉。

范丞丞苦恼,哎,都怪油布伞太小,今日风太大,让他总是握不好伞。





7.

又是一年春。

四月的京城,天气舒适温暖,连风吹得都温柔撩人,像少女衣裙上的轻纱,缠绵地掠过耳边,让人心里痒痒的。

西巷的酒楼如往日般客满,人声鼎沸。

“百事通”先生淡淡一笑,醒木敲案,又开口说起京城的轶事。

盗仙朱正廷收手归山,退隐江湖,但他的善举仍被人传颂。

范小侯爷不再嚷着要进六扇门了,似乎爱上了游山玩水,还养了只猪,取名叫“正廷”,都说小侯爷这辈子是和盗仙过不去了。



侯府书房里,一高一矮的两人正在书架上找什么东西。

“雯珺,你确定二哥那个草包真的收藏了蔡邕大师的字帖?”

“他说就在书架上的,让我自己找。”

钱正昊指着书架上那一排排积灰的书,难以置信,“你看,这些书好厚一层灰,范丞丞绝对没看过。只有这本《孙子兵法》好像干净点,没啥灰,二哥的智商也只看的进兵法书了。”

说着,从书架上取下《孙子兵法》。

书页翻动,一封信掉落。

钱正昊弯腰将它捡起,神情略微古怪地打开。

是颇为熟悉的字迹,笔迹流水行云,飘逸潇洒,如字迹主人般,在纸上莹然生辉——

我想偷走你的心。

朱正廷顿首




钱正昊拿着那封信瑟瑟发抖,“怎么办,盗仙要杀人了?”

“笨。”毕雯珺一巴掌呼在他头上,“早就偷走了。”

众所周知,盗仙看上的东西,无一失手。




END



因为几乎没有看到古代背景的丞正文,所以决定自割腿肉尝试一下,害怕这种会ooc,希望你们喜欢,点个心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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